支付命令的用途與效力為何?支付命令如何申請?

在金融交易和債務履行中,「支付命令」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概念。理解支付命令的定義和如何申請,對於維護合約履行和保障債權人的權益至關重要。在了解支付命令的用途和效力,以及如何申請,將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債務追償的法律程序。

一、支付命令是什麼?

當積欠的債務遲遲未繳,債權人催收未果,可能就會直接展開法律程序,要求債務人依約還款。而「支付命令」可說是合法催收債務的第一個重要關卡,憑藉這一紙文件,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聲請「強制執行」,進行實際的追債行動。

二、支付命令的用途為何?

支付命令算是法律追債的方法中,門檻最低的選項,而且不管債務的金額大小,通通都可以靠聲請支付命令來解決。因此,當債務金額不高時,聲請支付命令,會是一個相對「經濟實惠」的處理方法。只要支付命令聲請成功,就可以直接越過繁複的訴訟流程,直達強制執行的大門

支付命令聲請的優點

既然支付命令沒有強制力,那為什麼還要聲請呢?從前面的敘述中,你可能已經發現,它還是存在一些不可取代的優勢,讓許多人還是會先選擇聲請支付命令,而非直接展開訴訟。這些優點包括:

(1)辦理難度較低

支付命令聲請的流程非常簡單,只需要將債權證明(文字往來紀錄等)提交給法院,不用開庭、也不用請律師,就能自行完成辦理。

(2)成本耗費較小

聲請支付命令費用極低,只須支付法院裁判費500元(甚至可要求債務人支付),相當便宜。也因為不用開庭,時間成本、交通成本、訴訟成本全都省下來了。

(3)具備一定執行力

支付命令可作為「執行名義」,不管對方債務金額多寡,都可以透過支付命令聲請,來實現拿回欠款的可能性。

三、支付命令的效力如何?

支付命令,是一張由公權力確認你的債權,並授權給你合法展開追債行動的「證明書」。有了這份證明,你就可以去調閱債務人的財產清冊,並聲請強制執行、要求法院凍結對方處理資產的權力,好拿回屬於自己的款項。

雖然支付命令和終局判決一樣,都能作為強制執行的「執行名義」──看起來好像很萬能,但它其實就只是一把鑰匙,如果你沒有主動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聲請,法院就不會有所動作。就像沒有打開大門的門鎖,門依然會是關上的。

1.如果債務人及時提出異議?

法院收到你的支付命令聲請後,會有一段長達20天的等待期。這段期間,如果債務人及時提出異議,那麼支付命令聲請就會中止,並立刻失效。

但是法院也不會就這樣算了!如果是小於50萬元的債務糾紛,就會被強制轉入調解,調解不成才展開訴訟;而大於50萬元的債務糾紛,則會略過調解直接進入正式的訴訟程序。

2.債務人沒錢還,支付命令會失效嗎?

憑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後,法院就會開始清查債務人當前的所有財產。但若發現債務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以清償,法院就會改發一張「債權憑證」給債權人,日後一旦發現債務人有資產進帳,就可以立刻要求法院強制執行,以取回欠款。

需要留意的是,雖然債權憑證不受債權時效限制,但債權憑證「本身」卻是需要定期換發的。建議還是要固定時間檢查債權憑證的效期,以免權益受損。

四、支付命令如何申請?

聲請支付命令並不是很複雜!以下我們將手把手解析支付命令聲請的步驟與流程:

1.聲請支付命令流程

(1)支付命令事前準備

在聲請支付命令前,需準備債務人的雙證件影本,並蒐集完整的借款證據。借款證據應能證明借款行為及提供金額,包括借據、對話紀錄或第三方證明等。

(2)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

填寫支付命令聲請狀,附上規費匯票500元,以及法院掛號回郵郵資。然後正式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聲請,需注意支付命令應遞交至債務人所在法院。

(3)確認支付命令聲請內容

法院收件後,開立支付命令並寄給債權人確認。若內容正確,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債務人的戶籍謄本,並在5天內將聲請文件及戶籍謄本寄回法院。

(4)法院寄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

經確認資料無誤,法院將正式的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。債務人有20天提出異議的權利,債權人需等待。若債務人未提出異議,20天後支付命令生效,債權人可聲請強制執行。

2.法院強制執行流程

支付命令聲請成立後,可進行強制執行。以下簡要說明強制執行的流程與種類。

(1)強制執行的聲請流程

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,債權人可向國稅局申請債務人財產清冊和所得清單,確定可用於償債的財產。
提交「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」至執行標的物所在法院,附上相關資料,等待法院啟動強制執行。

(2)強制執行的進行方式

法院確認債務人財產狀況後,對執行標的(如房屋、車輛、首飾等)進行查封變賣,用拍賣價來償還債權人。
強制扣薪也是常見方式,法院每月扣除債務人薪資的三分之一,用於還債。

簡言之,強制執行是支付命令程序的後續步驟,通過實際查封變賣財產或扣除薪資,以確保債權得到償還。

QA.支付命令聲請常見問答

Q.聲請支付命令要開庭嗎?

單就「聲請支付命令」這件事來說,是不需要開庭的,只要把資料蒐集齊全寄至法院提出聲請即可。但若是債務人在20天的等待期內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聲請就會中止,視債務金額多寡轉為訴訟或調解。

Q.收到銀行支付命令,後續又被強制執行法扣,有什麼辦法解除嗎?

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規定,只要進入債務協商的階段,銀行就必須停止包括強制執行在內的一切催收行為。此時,你就可以要求銀行停止扣薪,重新協商還款條件。

Q.支付命令及後續相關費用,是誰要出?

由於事件是因債務人不履行義務而起,你可以主張由債務人負擔支付命令聲請費用500元,但是其餘的行政費用,例如郵資、資產查詢規費等,則要由債權人自行支付。

總而言之,支付命令作為一種法律手段,允許債權人在適當的情況下申請強制執行,以確保債務人依約履行償還義務。然而,申請支付命令需要依法程序進行,確保程序合規,維護了債務追討的公平與正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