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報導,你使用融資買股票等同於跟證券公司貸款買股,如果市值跌太多,證券公司會通知你先償還一部分的貸款。這在股市上漲的順風順水時期很少發生,但如果遇到台股連續大跌時,很多股民的融資維持率紛紛跌破130%,就會有許多的追繳通知單寄出,被戲稱為「萬箭齊發」。躲過15年追溯期就沒事了?強制扣薪又是什麼?欠錢追繳該知道的重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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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收到融資追繳通知 我該怎麼辦?
〔余家榮(效率理財王)·理財作家〕你使用融資買股票等同於跟證券公司貸款買股,如果市值跌太多,證券公司會通知你先償還一部分的貸款。發出這個通知的條件是,你的融資股票「整戶維持率」收盤低於130%時,就進入「追繳」程序,證券公司會在當天下午用掛號郵寄追繳通知單(俗稱追繳令),通知你要在兩個交易日內補繳差額,當你把維持率補到166%以上之後,證券公司才會取消融資追繳通知。
1.當你的融資股票「整戶維持率」收盤低於130%時,就進入「追繳」程序,證券公司會在當天下午用掛號郵寄追繳通知單,通知你要在兩個交易日內補繳融資金。
2.收到追繳通知單後,你有四個選項:(1)追繳融資金加利息,維持融資持有;(2)償還成現股繼續持有;(3)自行賣出股票;(4)什麼都不做,等著給證券商處分。
3.證券商處分股票,類似你沒繳房貸被銀行法拍,會把你被追繳但沒存錢的融資股票用早上9:00開盤價強制賣出,俗稱斷頭或砍倉。(yahoo!股市)
yahoo!股市指出:我手中的持股大跌,用融資買進的股票收到「追繳通知」,我應該怎麼辦呢?欠銀行錢過追溯期就不用還嗎?如果沒能力還錢,又該如何跟銀行應對?若想要債務協商可以找代辦嗎?這些常見的問題,直接整理成以下的懶人包,關於還錢不可不知的眉角,幫助債務人解惑!因為疫情而減少的收入,又怎麼足夠償還債務?如果還不出錢,我會發生什麼事?強制扣薪又是什麼?如何解套?本篇一次說清楚講明白。
欠銀行錢多久可以不用還?
細數身上的債務⋯⋯房貸、車貸、信貸、卡債,已被龐大債務追著喘不過氣的你,是否動過「只要躲過追溯期,就可以不用還債」的念頭?事實上,這是許多債務人經常誤踩的債務地雷,一不小心還可能直接走上信用破產的道路。
不少民眾聽過「消滅時效」、「債務追溯期」,不外乎是身上的債務難以負擔,期望以「時間爭取空間」,不過這兩者差別在哪?又會如何影響自身權益?了解之前得先來認識這兩個名詞。
(1)消滅時效和債務追溯期差別在哪裡?
「消滅時效」與「債務追溯期」,這兩者說的是同一件事情,意思是指,追討債務的權利是有期限的,一旦超過規定的時間,就不能行使。
※一般的買賣契約、金錢消費借貸的債務,根據民法第125條,時效為15年。
需要當心的是,消滅時效需由「債務人」主張,換句話來說,若有筆債務已經過了15年追溯期, 還有接收到追討時,債務人就可以在訴訟中主張「時效抗辯」,就可消滅時效,得以拒絕給付。
不過,消滅時效可能會因民法第129條的規定,遭到時效中斷,若時效中斷成功,那追訴期將會在中斷後重新開始計算。
(2)為什麼過了債務追溯期,還是要還錢?
因此,若是想要透過躲債,躲到追訴期來避免還錢,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事情。
一般民眾對債務追溯期的觀念,仍停留在民法的「請求權,因15年不行使而消滅」,認為只要過了「15年」追溯期,就可以不用還任何債務。
實際上,這可是徹徹底底的錯誤觀念,銀行對於金融債務,會將「本金」、「利息」、「違約金」,視為分開計算的債權,由於利息追溯期為5年,本金或違約金為15年,銀行對債權管理相當謹慎,因此銀行每5年就會向法院聲請更換「債務憑證」,就可以延續債權。
因此,儘管本金已超過15年追溯期,債務人仍可能還是要償還利息、違約金。
(3)債權憑證是什麼?
而上述提到的,銀行每5年向法院更新一次的「債權憑證」,又是什麼?就是一般所說的債權證明,為法院開出來的「討債證明文件」。
一般來說,債務人若在收受支付命令後20天沒有提出任何異議,債權人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;若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、或是無法一次還清債務,根據強制執行法第27條,法院應發債權憑證,而剩餘未還的金額,債權人就可透過法院開出的債權憑證來進行未來的債務追討。
換句話來說,債權憑證是保障債權人可以向債務人討債,若未來查到債務人有財產,就可以再次聲請強制執行,如果沒有財產,債權人也可以強制扣押債務人的薪資1/3來償還債務。
什麼是法院強制扣薪
法律強制扣薪又稱強扣、法扣薪資、法扣存款、查封薪水,意思是法院強制執行扣除薪資,也就是當債務人沒有依照約定償還債務時,債權銀行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直接從債務人的公司收取該債務人的部分薪水,簡單講就是,假設你欠銀行錢都不還,銀行透過公權力介入後,往後每個月都可以直接透過你的公司,拿走你部份的薪水。
除了強制扣押薪水,法院也可能會發函給銀行或郵局,直接扣押你的存款。不過,法院強制執行扣款命令的效力,只有發通知的當天(銀行收到通知當天),帳戶裡的錢到隔天就不能再扣押了,假設帳戶的存款餘額大於需扣押的金額,銀行也只能凍結須扣押金額,剩餘的資金還是可以自由動用的。
(1)為什麼法院執行強制時,沒有先通知我?
為了防止債務人脫產,法院扣押前只會先通知第三人,等到核發扣押命令、第三人扣押後,才會通知債務人並附上「聲明異議狀勾選單」,以方便債務人認為執行不當時提出救濟。
(2)退休金、資遣費也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嗎?
依照法規,債務人的資遣費是可以強制執行的,但債務人請領退休金的「權利」,則不得強制執行,除非債務人將退休金存到銀行,就變成是債務人對銀行的存款債權,法院就可以強制執行。
(3)兼職外送員的收入,也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嗎?
會。由於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時,會查詢債務人的勞保投保紀錄、報稅紀錄,如果兼職工作有投保紀錄,就會被列入扣薪範圍,即使是兼差做外送,也可以強制扣押。
(4)電信費用沒繳,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嗎?
一般來說,電信業者會先將門號停話,再向用戶催收半年內欠繳的電話費採簡訊、語音、書面方式通知;若半年後仍未收到欠款,則轉交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外催;若仍未收到欠款,則直接轉讓債權給資產管理公司,那債權公司就可能會向法院聲請強制扣薪。